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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人不能担任海南注册公司的法人

发布日期:2021-08-06 浏览次数:

什么人不能担任海南注册公司的法人?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

1、通缉犯、服刑犯;
 
2、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,未满三年的;
 
3、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 
4、因犯有贪污贿赂罪、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因犯有其他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
 
5、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;
 
6、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未逾三年的;
 
7、个人负债数额较大,到期未清偿的;
 
8、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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